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与结算

网上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与结算”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与结算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 ,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政府采购项目验收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是指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采购人对政府采购合同执行的阶段性结果或最终结果进行检验和评估 。

1.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履约和验收的依据。供应商、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必须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全面履行合同 。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可以分包的,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 、内容及方式进行;合同未约定分包的,供应商(承包商)如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应当征得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同意 ,并于分包前10天向采购机构、采购人提供所有与该合同相关的全部分包合同。

2.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首先,由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负责,或者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会同专业机构共同负责 ,由他们组织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来进行 。采购金额较小或货物技术参数 、规格型号较为简单明确(标配产品)的也可以采用比较灵活的方式来验收 。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或者行业质量检测机构要作验收记录,并分别在验收证明书和结算证明书上签字;此外 ,供应商、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 ,并作为交付或验收的依据。采购人应按照约定,组织验收人员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以确认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合同的要求 ,从而使验收更加规范。验收过程应当制作验收备忘录,参与人员应当分别签署验收意见 。验收结束后,验收主要负责人应当在采购验收书上签署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属于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意见 ,应填制《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一式三份 ,采购人 、供应商 、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财政部门支(拨)价款的必要文件 。

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采购机构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不完全符合 ,如不影响安全、且比原采购合同货物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属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价款不变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验收接受;如不影响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 ,而且要改变确有困难的,经协商一致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减价验收接受 。只有非重要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其他部分可以先行使用的 ,且采购人确有先使用的必要,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就先使用部分验收 ,并支付部分价款。

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时间和方法。验收时间约定的规定有:在货物类项目中,对供应商提供的国家标准产品或技术要求不高且品牌 、型号规格明确的,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应做到随到随验收 。对技术要求较高的或非标产品 ,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交货物之日起七日内组织验收工作;在工程类项目中 ,属于独立的工程(包括设备安装调试)项目,在供应商提交竣工报告之日起15日内,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应组织验收工作 ,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属于基本建设配套工程项目,且需要与基本建设工程整体验收的,则按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执行。此外 ,如果政府采购双方在合同订立时有阶段性验收约定,那么按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进行分阶段验收,并出具阶段验收报告 。最后一次付款 ,如有质保金的,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无质量方面异议的(书面),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据采购合同及有效凭证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否则 ,采购人还需出具验收报告。

至于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方法,属于分散采购方式的,由各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自行验收;属于集中采购方式的 ,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对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办公室可以组织技术专家进行抽查复验 。

(二)政府采购项目结算

政府采购项目结算是指采购人在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并验收后,由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的验收结算手续和政府采购合同中确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金额,经由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中标供应商付款结算的过程。

在政府采购项目的结算中的基本程序是:首先 ,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结算申请,经由采购人同意后,连同政府采购项目检测机构证明、验收结算书 、接受履行报告、质量验收报告、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所要求的全部文件副本等有关文件一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其次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对采购人报送的拨款申请书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金额和政府采购(付款)进度,经由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中标供应商付款。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应当

法律分析:政府采购程序中的履约验收程序要求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履约验收的概念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请专业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执行的过程中要注意不得搞假验收,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 ,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 ,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第八条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 ,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

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与结算 ”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 ,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1)

猜你喜欢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3条)

  • 夜南的头像
    夜南 2025年08月25日

    我是乐信号的签约作者“夜南”

  • 夜南
    夜南 2025年08月25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与结算”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与结算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

  • 夜南
    用户082510 2025年08月25日

    文章不错《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与结算》内容很有帮助

联系我们:

邮件:乐信号@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