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如何确定摊销起始和停止日期?

网上有关“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如何确定摊销起始和停止日期?”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如何确定摊销起始和停止日期?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 ,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如何确定摊销起始和停止日期?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确定 ,可以减少工作量 。

1、无形资产摊销时间的规定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终止确认时止,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即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 ,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2、摊销所使用的方法

包括直线法 、产量法等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能够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理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12月31日取得的无形资产摊销本月摊销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

第十七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 ,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所以,会计实务中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终止确认时止,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即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 ,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

因此,即使是12月31日取得的无形资产 ,如果在12月已经入账,则12月就需要开始摊销。

以分期付款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如何摊销?

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 (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 ,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 ,摊销年限应取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 (4)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 ,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所以,甲企业可以先按30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其中的200万元先暂估入账,这样不影响其摊销的问题。 特别提醒:根据新发布的无形资产准则可以使用多种方法摊销无形资产,如产量、年限等 ,不限于直线法 。

不用考虑分期付款的,直接按购入的当月按预计可使用期限进行摊销即可。

借:无形资产

贷:应付账款

不影响你的分摊的

无形资产如何确定摊销年限?

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准则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且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 。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 ,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 ,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比如 ,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参考历史经验,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等 。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规定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 ,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和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有何区别?

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属于企业的收入。

而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属于企业的收入,属于企业的利得 。

无形资产摊销的年限如何确定的?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 ,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过受益年限的期限推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而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经营期短于有效年限的 ,按不超过经营期的年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 ,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日期的确认。

是的,7月份就开始摊销!12月份出售时 ,当月不摊销!即累计摊销是5个月!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取得当月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摊销,即算头不算尾 。

无形资产摊销的年限如何确定的?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 ,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 ,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 ,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扩展资料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 ,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 ,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企业每年应当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发现减值的 ,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百度百科-无形资产

大概就是这样分录,按你实际情况各个专利权设明细及各年限摊销。按新会计科目,“经营税金及附加 ”就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就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金 ”就改为“应交税费” 。

另外以下三个方面:

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理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 ,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因此,你公司发生上述无形资产可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计算摊销。

地方教育附加,现行总局规定是3%征收税率 ,但是各地不同按你所在地税管辖区实际规定征收税率计算。

你评论的问题直线摊销,也就是按年限平均摊销计算公式:

每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每月摊销额=每年摊销额÷12

关于“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如何确定摊销起始和停止日期?”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 ,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22)

猜你喜欢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3条)

  • 静容的头像
    静容 2025年10月16日

    我是乐信号的签约作者“静容”

  • 静容
    静容 2025年10月16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如何确定摊销起始和停止日期?”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如何确定摊销起始和停止日期?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

  • 静容
    用户101602 2025年10月16日

    文章不错《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如何确定摊销起始和停止日期?》内容很有帮助

联系我们:

邮件:乐信号@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