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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发包人一般都会约定以施工图总价包干 ,也就是说,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虽然有工程量清单 ,但是工程量清单可能会有漏项、或者计算有误,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在哪里条件下可以进行价格调整的,则承包人的风险相对来小一些 ,否则的话,承包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1 、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符,而合同规定是按图施工,费用不予调整;2、施工周期较长 ,材料价格有变化,主要是材料价格上涨。3、有些固定总价合同规定,增加或减少一定比率的工程量 ,合同总价不变,如果设定此条款,有些建设单位故意将有些分部分项不放在合同中 ,而后按照合同的规定增加工程量。3 、人工工资的问题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_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_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第七百九十条_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 、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_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 、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 、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清单漏项属于签证 。
清单漏项一般是指图纸上有但是清单里边没有包括的项目,这种情况一般是甲方给定清单 ,乙方不能调整清单的情况下发生的,08清单计价规范一般规定中明确“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所以清单漏项的要调整;而且这种一般都是综合单价包干的,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多,结算可以据实调整 ,这是的另外条款。
变更和签证的区别是:
一 、内容不同
变更是指对合同中的工作内容作出了修改追加或者取消了某一项工作。
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图纸以外的东西,或者说是原本预算中未考虑的内容,可能产生工程费用和有必要作为现场记录而形成的文字性的东西 。
二、法律效力不同
项目管理中的变更指项目干系人常常由于各种原因要求对项目计划进行修改,甚至重新规划,这一类修改或变化叫做变更。
施工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三、主体不同
变更是指指承包人根据合同对工程项目作出的调整和修改 。工程签证是是承发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是双方法律行为;
变更基本上是甲方的原因,,而下发给施工单位的文件;而签证时因为有了变更或者是甲方要求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工程量 、材料、人工、工期的变化 ,施工单位给甲方提出的增加的其他经济 、工期、技术方面的东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
(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可调价格 。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 、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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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乐信号的签约作者“望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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